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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应该怎么写/ 是新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还是股东会决议? 还是母公司的决议? 2、子公司的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呢? 3、子公司不设董事会,是不是必须设立执行董事? 4、不设董事会,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怎么写

公司成立 2017-09-11 06: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总经理可写聘任书。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可新公司股东确定。
  • 一.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起好企业名称
    三.到工商局注册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四.名称通过后,填写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会决议
    5.人事任职证明
    6.公司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若干张
    五.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六.到工商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七.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个人的公司(企业)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变更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同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一般要求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是独立的法人为条件设立。   设立公司的要件:   1、依法设立(必须)   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业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为它不是严格意义的公司。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开成的权行是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经营权等物权、不同于债权。   4、独立的法人   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
  • 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由子公司章程规定,如果公司不设董事会,应设执行董事。
  • 由子公司的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什么职务的人担任。不设董事会的,必须设置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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