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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6年结婚,生了一个小孩,现在因感情不合,我想跟他分开!但男方不同意,死活都不让我离开。因为当时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通过法院能解决吗?补充,如果没有解决,我跟另一个男的登记结婚会犯重婚罪吗?谢谢

离婚 2011-04-11 19:2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就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协商一致分手即可,分手后可再结婚。
  • 你好,原本就没有结婚,就不需要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要处理好。欢迎来电咨询。
  • 不用离婚,处理好孩子、财产等问题即可。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王律师)
  • 你们的情况在法律上称为“同居”。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要分开且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以解决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 因为您尚未结婚,在此期间您可以和别人登记结婚,但是婚后,您不能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常住在一起。
  • 不存在婚姻关系,分开就是了,跟另一个男的登记结婚不会犯重婚罪
  • 以下回复供您参考: 1、因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故你们并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2、你和另一个男的登记结婚后,只要不继续与原男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不会犯重婚罪。 3、你随时可以和他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 你与男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不用离婚,直接离开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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