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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娄底的,老婆是衡阳的,在娄底结婚,有一子,房子下个月开始月供,现在因感情不合要离婚,我不愿意和她协商,房子写的她的名字,银行面签时双方签字的,首付是借我爸5万,她父母4万,另外是我们共同出的,一共不到15万 下个月开始月供,这样不月供的话,银行卖了房子退回一部分的钱,我是不是不那么好拿到手了,我要如何做

离婚 2011-04-11 2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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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按揭买房,仅管房产证只有妻子的名,仍属夫妻共同财产。若银行卖了房,扣除银行款后的剩余部分归共同财产,你可凭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到银行结算。若一方得房,得房方应补相应房款给另一方,由得房方继续还贷。
  • 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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