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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婚了。我是家里的老二男孩,还有个姐姐。离婚的时候,姐姐判给了母亲,我判给了父亲,之后父亲二婚,又有了个小女儿。然后我们村拆迁了,本来6套房,分给了我亲妈一套(是最早我父母刚结婚时候盖的房,给了2个楼门,离婚判给我妈一半)。剩余5套房,当时给我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又卖了2套房。还有2套房写的都是我后妈的名字,我想知道我和我姐姐有这2套房的继承权吗?还有就是如果我父亲立遗嘱不给我和我姐姐。这个遗嘱会生效吗?

离婚 2016-08-22 11: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与姐姐有该房屋的继承权,但是如果父亲订立遗嘱且是您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合法有效,该房产您与姐姐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 有遗嘱的适用医嘱继承
  • 你好,原则上有你和你姐姐的部分,若有遗嘱,需分析遗嘱是否有效。因需结合详细情况具体分析,可来电咨询。
  • 遗嘱如果是你父亲的真是意思,你跟姐姐就不能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两套房屋是你父亲跟你继母的夫妻财产,你跟你姐姐可以继承你父亲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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