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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租了一间厂房用于工业生产,期限是二十年,现在才两年,出租房就要我们搬迁,赔偿我们合同约定的钱,但是我们不想搬,而且合同约定的钱很少,根本不够赔偿我们损失。我想问:这样情况下我们不搬可以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其他 2011-04-15 1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所以,如果如租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你方又无导致出租方可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行为,则,出租方无权提前解除合同,你方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 实际损失如果太多,可要求予以赔偿,不成可起诉.
  • 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按合同你可以不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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