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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我老公公遗留下来的(公产房),我婆婆还在,我老公又两个哥,一个姐,在我和我老公结婚前这房子,就欠了10的房费,20年的包烧费,都是我和我老公出的钱,但我老公的哥和姐不给出任何手续,过户更名。我老公公活着时都给两个哥房子了,他们也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因为以前不需要别人出手续,就能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我老公的大哥户口是在我和我老公结婚前就迁到这个房子上了,到现在户口也在这两年多了,但本人一直没在这里居住过。我老公公活着时户口不在这个房子上。请帮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1-04-14 2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老公公没有遗嘱说这个房子给你们,那么没有办法给你们自己,只能按继承法由继承人依法分割了,就是说两个哥哥、一个姐、一个母亲,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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