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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丈夫用他持有那本结婚证贷的小额贷款(妻子没签名)离婚后妻子要还一半吗?2.丈夫贷小额贷款时,贷款方有电话通知过妻子,贷款方和丈夫都没告诉妻子具体贷款数额,还算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后呢?

刑事辩护 2016-09-05 13:0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你好,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无论是否离婚,都需要承担,你的情况我认为很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您好,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为了家庭生活所需而借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私自所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可以来电咨询
  • 应当算作是夫妻共同借贷,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此贷款没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实践中很难举证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贷款的钱有没有用到夫妻共同生活中 ?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贷的用途。若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就应属于夫妻宫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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