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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连入职书都没写,已经做满3个月了现在是第4个月,但我刚做满2月就已经和他说辞职他也同意了,但没写辞职书。现在我要走他却说要做满3月才可以写辞职书,写完辞职书还要再做一个月才放我走。他还说我可以辞快工要扣百分之40我就可以立马走。这是一个小厂。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其他 2016-08-30 2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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