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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现在怀孕7个月今年5月因公司搬址怕甲醛超标故一直请病假在家,一直提供医院病假单现公司要我提供医院开具的保胎证明,病例及药单才可继续请假,另因公司现有另几名孕妇仍在职,故无特殊原因也不可请产前假,想请问我只提供医院病假单不可继续请假嘛?

离婚 2019-06-28 19: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有医院开的病假单可以请假。
  • 保胎不是患病,医疗机构不出具病假条符合法律规定,只可以请事假。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休息,但不计入医疗期,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工资。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有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按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手术的,从手术当日起应给予两日有薪休假。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经治疗单位证明需要休息的,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 公司不予批假的行为不合理。依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杭州市劳动局的复函》: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你前期请假应该按病假办理,不能折抵产前假。
  • 真不行可以请假的,但是请不要弄假病情,公司可以开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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