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个小厂工作,没有签合同,只有入职书。于七月辞的工,现在九月了,老板还不愿意发七月的工资给我们,打电话给她直接拉黑,发信息给她,她说我可以去劳动局告她,他这是什么意思?我该怎么办?报劳动局有用吗?

其他 2016-09-01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照您上面说的情况,用人单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等等资料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用人单位,而且用人单位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赔偿您相应的赔偿金,建议您先咨询我们,我们律所每年办理上千件案件,近期我们也有几十单与您相类似的案件结案了,效果也很理想,可供您参考与查阅,建议您直接拨打左边头像下面的电话,我们直接为您解答。
  • 建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