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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十年,到期后向公司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不同意。申请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上限是多少?

其他 2020-01-26 17: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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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单位有法定理由或者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才能实施调岗。否则可以申请仲裁,请求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同劳动者协商而直接让劳动者变换岗位或者降低薪资的,劳动者有权决绝,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恢复原来职位和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公司无须赔偿;如公司拒绝续签合同,按自2008年1月1日后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只同意续签固定期限合同而你拒绝,公司也无须补偿。
  • 公司无须赔偿;如公司拒绝续签合同,按自2008年1月1日后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只同意续签固定期限合同而你拒绝,公司也无须补偿。
    【追问】这样做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第十四条?
    【回答】《劳动法》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给10个月,如果您的工资高于上海平均3倍的,上线是3倍乘以10个月。
    【追问】这样做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第十四条?
    【回答】不违反啊,双方同意续签的则必须是无固定,一方不同意无法续签,公司不要您,则拿补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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