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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一个老实的渔民,他在去年七月份看守鱼塘时不慎将偷鱼者推倒撞到池底石头致伤,此事已和对方调解并赔款,双方对处理结果都满意,但当时偷鱼者报案是说我父亲故意致伤,公安机关有立案,我父亲于去年8月份初押金取保候审,本以为能度过一年的期限,最近公安负责这件案子的那个民警说让我父亲去动员对方做伤残鉴定否则要直接交给法院判定,会对我们不利。这个民警一个月前有透过熟人问过要怎么处理,意思可能是要好处费什么的。 我认为我父亲应该没有义务动员对方做伤残鉴定吧?对方在接受我们的医药费也出具自愿放弃伤残鉴定的说明。另外如果没有伤残鉴定法院会如何判定呢?另:受伤者后来发现是我二伯母娘家的亲戚,所以调解也尽量通过亲戚关系。我的法律知识淡薄,请问这件事我该怎么和我父亲处理。大恩不言谢。

刑事辩护 2011-04-19 2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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