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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共同出钱买的,房产写的是女方一人名字。房贷写的是男方名字。现在要离婚,男方是过错方,所以不打算要房子。也不想再继续还房贷,请问可以去哪里诉讼申请不还房贷

离婚 2016-09-15 09: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如果决定离婚,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委托律师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对方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就可以在深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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