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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我在国道由西向东)路口边停着一辆大巴(国道由东向西),我驾驶的货车刚经过大巴时突然从大巴后面驶出一辆电动车撞在我车的侧面货箱部位,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78岁)请问是否付主责及承担刑事责任

其他 2016-09-17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本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你好,需要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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