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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案件、金额2万5千元、已赔偿被害人,2012年案件发,2016年1月11日长春二道检察院批捕拘押长春三看,2016年1月25日经二道检察院监视居住释放,2016年7月25日检察院传唤监视居住到期,解除监视居住期限,但此期间二道检察院传唤过几次,仍没收监,此期间案件转到二道法院8月15日已开庭名义传唤被扣押至长春三看,8月24日开庭宣判1年零3月,被害人得到了相应的赔偿而且多赔偿2千元被害人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得到了谅解,判决之后拘押在长春三看,在9月4日嫌疑人上诉,希望得到从轻判缓邢,此期间不知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可能是长春二道检查院传唤过因没能及时到达或者其他原因家里人不清楚,常理应该判缓邢,具体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家人不清楚,至今判决书家里没人看见,嫌疑人上诉了,嫌疑人上诉家人需要为他怎么做,请律师该怎么做,帮他请律师需要承担多少钱,有胜算能判缓邢吗?谢谢您的指点。可以联系我

刑事辩护 2016-09-17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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