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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要离婚,结婚前买的房,后共同还货十二万,生活六年了,钱还上了,离婚的话,我需给她多少钱i一

离婚 2016-09-22 16:3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房屋若是登记在你的名下,则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都可以共同分割。。。。。。。。。。。
  • 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还贷及升值部分可以 分割
  • 如果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婚后共同还贷12万元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由双方分割。
  •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给女方补偿。
  • 其他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商定或评估后减去婚前所占比例,剩余比例均分。
  • 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对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应当由产权登记一方进行补偿。你至少可以主张这部分份额的50%;
  • 你好,房屋若是登记在你的名下,则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都可以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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