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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再我们结婚之前欠别人40多万,我们属于拆迁户,分了240平方房子,他生意不好,别人已起诉法院。现女儿刚满月,我想离婚,我还要替他还债吗,家里还有一车,会扣留吗

离婚 2016-09-20 14: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按照您提供的情况来看,您丈夫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您一同进行偿还,拆迁所补偿的房屋及车辆要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双方各一半进行分割的,而您提供的情况比较模糊,建议您来电进行咨询。
  • 婚前债务与你无关,你无需承担。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 你好:要承担的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 婚前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你不用承担,但是如果你们离婚的话,债权人有权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一部分。
  • 你好。你老公在婚前的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你是没有义务替他还款的。拆迁所得的房产和其他拆迁利益以及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他可以用他应得的那一半偿还他的个人债务。如有疑问,可与我联系。
  • 你好,婚前债务不需要偿还,车作为共同债务有可能会被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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