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一个月前我舅仔之前曾发信息恐吓我,要教训我一顿。之后就雇佣打手持着铁捧上门把我打到重伤。包括头破七处需要逢十多针。身上伤处10公分,腿伤15-20公分。犯人之后就逃跑。当时已经报了案,但派出所以捉不到犯人为由,因此始终没有结案。之后彭着亲戚的关系终于找到了犯人,当时我们就再次报案。派出所来了以后,就把犯人拘留了6天,昨天派出所突然跟我说,建议我放弃追讨,随意赔一万几千给我就算。说这个案件最多就判一两个月。免得麻烦。但我不同意。今天又约了我到派出所,派出所给我的回复是:由于证据不足,犯人是可以作出人事担保或者保证金担保而外出。我也不同意,我向派出所部门提出追究责任。我不明白为什么证据不足,主谋已经捉到了,为什么证据不足,主谋之前都承认是自己犯了错,承担医疗费用,殴打过程中他一直还在现场,打手也是和他一起持着铁捧而来的。殴打过程中不段得用铁捧殴打我的头部,头破7处,这是不是已经已经构成有计划的意图谋杀。为什么这样还可以说证据不足。现在犯人已经保释外出了,我可以怎样去追究责任呢?我现在还在医院,他的医疗费用是不是可以逃避呢?还有,损失可以怎样怎样去索偿。

刑事辩护 2009-02-12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