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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木工,跟一个体的包工头老板打工今年4月16日给老板打工,从屋顶上下来左手断了,到人民医院诊治,医生说需要手术交15000元钱,老板说:“那么多钱,我们到中医院去治吧,那里院长是我的同学”,我们只好转院到中医院,到那里做手术,到现在老板交了3600元钱,医生告诉我们手术费一共花了1万多一点,医生给我们停针了,原因是我们欠了8000多元钱,我们只好扛着病手去找老板要钱,老板说:“我已经跟院长说了,你们去打针就行,明天我就去交钱。”我们回到医院后问医生,医生说我们不知道,院长也没有跟我们说,我们没有办法,手刚动完手术,不能不打针,这里不给我们打我们只好到人民医院去打了一晚上,第二天又去找老板要钱,好容易找到后给了2400元钱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可是这2400元再交上中医院也不可能给我们打针,我们本身没钱,一直租房子住,哪里有钱呀,没办法只好拿着这2400元再到人民医院去打针,但是老板又说你们去人民医院打的针保险公司不报,你们自己处理吧。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现在的问题是中医院还有8000元欠款,人民医院我们也付不起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需要用法律武器我们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呢?

其他 2011-04-24 21: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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