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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开车途中,一个小孩因追他妈妈被我撞了一下,我报了警,并送到交警指定医院,住了4天,垫付了2500医药费,医生说没事,随后他们说要鼻子有点骨折,要求转院,我咨询了医生,医生说医院可以治疗,他们后来自己转了院,此时账户上还剩1500元,他们去拿了,后来我又托人咨询了一下那个医院医生,医生说消下炎就可以了,住了3天他们就走了,这时他们又要求我们拿5000交到医院账户上,我觉得他们又跟以前一样要拿走这钱,就没去交,后来他们也没打电话,一直到4个月后,他们又打电话说要1万赔偿,我该怎么办?这钱我该出吗?还是打官司?请可谓律师给指条明路,谢谢啦!

其他 2019-08-21 00:1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狮子开口,先别付给她钱,他如起诉,你积极应诉好了。可取调解,你如认为不能接受,就拒绝。
  • 协商不成,固定证据,可起诉至法院解决。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报警并验伤,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骨折的部位很关键,如果是构成轻伤,你涉嫌故意伤害罪,除了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够成轻伤的话,协商未果时,对方会起诉你的。总得来说,你得知道骨折的部位。打架致人长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实报实销。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赔偿金
  • 你好,不用再出费用。
  • 你好:先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
  • 第一,如果你认为付款多了,可起诉要求返还;第二,如果你认为对方无理要求,可不予理睬。
  • 你好,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
    【追问】现在有个人自称交警队的让我打电话说让我去交警队调节,这样我还能拒绝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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