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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可我犯罪了,法院判了我一年,是监外执行,等我一年过了,还会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19-11-15 19: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此期间内如果有新犯罪时会收监执行的!
  • 你好,不需要。
  • 一般不会的。
  • 对于监外执行,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在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怀孕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以此来维护妇女权利。
  • 【1】妇女怀孕期间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实施缓刑。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2】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您好,不需要的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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