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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前妻是在领结婚证以前买的房子,合同都是写的我的名字,当时房子交定金是前妻的母亲去交的,在交首付款的时候和她家借了2万元,现在没还完,该房产是按揭买房,婚后我们的钱在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该怎么办,法律上该如何判?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4-26 1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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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只处理使用权,使用者给对方一半月供之和
  • 法院会处理使用权,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 由于房子现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在离婚时法院不会对房产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居住权。在这套房产证拿到后,由一方可以重新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第二:由于你和前妻在婚前共同购买的房子,仍然属于共有。到时房子可以评估,按照市场价分割。
  •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话就只能是你个人所有,婚后一起还贷的要给对方补偿。
  • 婚后一起还贷部分及该房产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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