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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人成立的股份公司,经营了一段后,由于意见不合,其中三人另立公司,还是经营原来的产品,后来公司能另立帐户吗?对原公司造成的损失他们负有法律责住吗?面临这样的问题,应如何应对,请指点,非常感谢!

其他 2016-10-08 15: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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