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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12月26日进入公司,公司规定试用期是3个月。我在4月18日没去上班了。公司是每个月的20号发工资。不过4月25号才发工资。我在2011年4月26日去公司领我3月份的工资。财务说“我属于自动离职,合同规定的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我三月份得工资被扣。4月份这18天工资,只能5月20日发”。我想问下,合同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打报告,否则扣一个月公司合法不?我哪些天的工资能发?谢谢您

其他 2011-04-27 15: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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