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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相邻房屋的控制距离是多少

诉讼 2016-10-06 18: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详细建议咨询住建部门了解,以下参考依据不确准有无更新: 1、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建设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第5.0.2.2项规定:“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数控制。”第5.0.2.3项规定:“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该《规范》实际执行中板楼的楼间距一般不能低于楼高的1.7倍,而塔楼则不能低于楼高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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