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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已经支付定金并签协议,但现在不想购房,可否退钱,有何办法

其他 2016-10-08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主张对方违约就可以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如果对方符合销售条件,是不能退回定金的。   
  • 如果没有法定或约定理由,不想购房属于你违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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