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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对公转帐,对方却开专用发票过来,我拒收,对方却要求写明原因

刑事辩护 2016-10-19 14: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拒收发票是要开具原因,对方才能开红字发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好询问你们财务主管或者老总的意见,切莫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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