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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质询一下、当初我爷奶死后剩一套房子、然后我爸爸继承了、姑姑也签字公证了不要这房子、但是有些事情所以一直没更名、如果我想更名还需要我姑姑签字吗?如果我姑姑反悔了想要这个房子还有她的份吗

离婚 2016-10-10 15: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已经办理公证,不可反悔..............
  • 已经办理公证,不可反悔
  • 已经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 不需要了
  • 如果你父亲还在世的话,你应该可以直接更名,你最好到房产中心咨询一下,来确定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 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死亡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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