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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9岁的孩子在学校不小心相互撞到一起,一方差点摔倒,另一方骨折,请问双方,学校三者的责任都该怎么判定,骨折的家长要求另一方赔偿是否合理?

离婚 2020-01-27 11: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能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责任。意外伤害责任应该均担。学校有管理责任
  •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 人身损害是赔偿各项费用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十、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一、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
  • 《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第三人(学校以外的人员)导致的学生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一般认为只有在第三人无法找到或者当事人无履行能力时,学校才承担责任,而且只是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简单地说,就是学校存在多大过错,就承担多少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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