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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婚前一方以个人名字登记首付按揭购房,生活上还有欠款负债,婚后却是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共同装修、和共同按揭供房贷款,像这种情况,倘若将来婚姻不稳定,这些该会如何分割呢?婚姻中又该如何让另一方获得公平财产安全保障呢,或者有什么办法,法律上能认可的公证,公证为此房产为夫妻共有!因为去房产局咨询了,房子是按揭贷款,没还清之前,是不能增加配偶名字上去的!

离婚 2016-10-11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规定的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你可以去请律师为你们制定方案解决,通过赠予等等方式把房产转变为你们共同共有财产。
  • 你好,建议夫妻双方在无法办理房产加名的情况下,可以签订财产协议,以避免今后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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