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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和我老公结婚的,08年生了女儿,结婚的时候我老公有个儿子的那时候儿子16岁,我老公并且有糖尿病的,09年家里拆迁分了四套房,2015年房子下来了,然后我老公给他儿子三套房子给我女儿一套房子,由于我老公糖尿病早泄性生活一直没有的,所以我一直和女儿睡的,结婚这么多年他的工资他自己拿,前年他儿子已经结婚了,我的工资养宝宝,我们已经没有感情了,现在我想离婚,不知道这样可以上诉吗?

离婚 2020-01-03 02:4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只有以下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协商不成,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起诉离婚没有问题。如果分割财产,要具体分析。希望电话沟通。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二、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 婚姻自由,若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 婚姻自由的,可以起诉的。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如需分割共同财产或争取抚养权,可来电咨询具体诉讼事宜。
  • 这个起诉的
  • 离婚是你的权利,你当然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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