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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驾驶面包车在9月25号在漳州市高速公路上由于面包车爆胎造成翻车致死车内一乘员(同事关系)被甩出车外后再次被翻滚中的车子压到至使脑功能障碍死亡,在这单方面事故中保险公司应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还是应按车上人员险赔偿?

其他 2020-03-15 13: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应该先由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再确定。谢谢。
  • 应按车上人员险赔偿
  • 驾驶,事故,赔偿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是公司员工,申请工作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且死亡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承担(未交工作保险金的除外)。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先由交警做责任认定。看保险合同是什么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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