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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现年78岁,受伤的部位,腰椎骨折,脚踝骨肿大,腰间盘突出等等多处有伤,现走路非常的困难,大部分时间是在轮椅上度过。2002年至今母亲每年的去医院作理疗50天。单位只给报销康复理疗费,我们家属请假陪护母亲理疗。我们家属有权争取单位付给我们垫付的打车费?理疗的误工费?我们家属不知道咋作才能维护到自己的利益。我们和母亲不是在一个企业上班,我们没有义务这样继续损失我们的收入。请求律师帮助!

仲裁 2009-02-16 18: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企业认为是工伤的话,就应该给家属陪同治疗的误工费。
  • 根据你的叙述,2002年你母亲应为71岁,如果是那年受伤不属工伤。如果是也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赔付,没有康复治疗期间家属的打车费和陪同理疗的误工费。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是一种社会平衡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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