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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快一年后买的房子,房子是男方公积金贷款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买房后一年生下的孩子,现在孩子四岁了,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房子怎么分割,怎么能争取抚养权,孩子前三年都是由母亲照顾的,偶尔回姥姥家住几个月,孩子爷爷奶奶不管孩子,来看几天孩子就得生病,有病了,让来照看几天都不看,怎么能让我们母女争取最大的利益

离婚 2016-10-26 06: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均分,《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5条: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第2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3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4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6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房子等婚后取得的财产就平分,孩子抚养权按有利的原则处理。
  • 建议,孩子一定要和你一起生活,这样才能健康成长。
  •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抚养权要看谁更有利孩子成长。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 婚后房屋不涉及父母出资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按有利原则处理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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