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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没房,没车,就是结婚之前要了六万的彩礼,还有两个女儿,我想要一个孩子,男方不给,还想要回六万块钱,请问我有权利不给吗?

离婚 2016-10-24 12:25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彩礼返还的条件: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孩子一般在2岁之前法院会判给母亲,2-10周岁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考虑,10周岁以后是根据孩子的自己意志的。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后处理
  • 你好,如果登记结婚,不需退还。可诉讼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帮助建议来电咨询,来所面谈!
  • 你好,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
  • 你好,可以不返还
  • 1、彩礼无需返还;2、你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子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彩礼不退的。
  • 已经登记彩礼不需要返还
  • 您好 可以不给 建议起诉离婚要抚养权
  • 你好,若已登记的,彩礼无需返还,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婚姻登记后彩礼不需退还,子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可以的。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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