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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岁,高二学生因打架无意捅伤一人肚子1刀。事因对方而起,本人抱着不想打架的态度,而对方执意要打,本想拿出小刀吓唬吓唬他,可不小心捅到了他。当时对方有20人以下10人以上的人要揍我,而我只有我一个人。这样算不算正当防卫?又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不应该承担对方的医药费?

刑事辩护 2020-05-16 04: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安立案了么?
  • 双方打架斗殴致人伤害,双方应当分别为自己造成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因为受害方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侵权人先行进行医疗费的垫付。
  •   未成年人实施正当防卫,同成年人一样不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打架斗殴的双方都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经伤情鉴定,确定为轻伤以上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需要等医疗完成后,进行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再确定赔偿数额。一般来说安应当相互负担对方的医疗费用。
  • 这个得看你是处于什么故意去伤他,只是因为防卫去伤他,还是说有其他的情形,根据具体当时的情况来分析,也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医药费也得分情况: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建议找个律师将过程说清楚,然后再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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