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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深圳的高中语文教师,现年50岁,今年7月23日到一家新办的高中应聘,顺利通过了应聘时的几道关,8月1日按校长的要求正式上班,整个上半月都在做清理宿舍卫生,清洗卫生间的工作,下半月实被调到招生办去招生,31天从没休息,8月31日,学生到校后我被任命为班主任,带学生去大鹏基地进行军训,回校后一直做班主任,但新学校工作量大,我由于年龄稍大,体力有些不及,我于半个月前找了学校校长和校长助理说明了情况,并提出辞去班主任工作的请求,他们说让我写书面材料交上去,并说让我干到10月底,昨天我还上了三个班的语文课,课上完后校长让我交接工作,我工作交接完后,他找我说学校准备让我离开,事先没有给我任何提示,还有就是学校到现在,三个多月了,没给我们教师们签合同,到现在也没制定出薪资分配方案,现在只说让我走人,却不谈任何赔偿问题,请问您,我应该怎么做?你能帮助我吗?请你给我一点意见,好吗?谢谢!

离婚 2016-11-01 1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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