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半月前,路边停车开车门时与与一骑电动车的相刮,对方没有摔倒,只是在手背处有一瘀青,我方有全险,当时报了警并通知我方保险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当晚由我垫付医药费两千余元。医生的建议就是休息,药都是在对方的要求下开了点消炎药。现在对方想要四千至五千元误工费,但保险公司不给,所以对方就一直无期的修养拖延,保险公司对我说只能等,也不积极找对方商谈。可是我垫付的两千多该如何解决?收据单据在我的手中。求给支招,谢谢。

其他 2016-11-05 0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