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的手续

离婚 2011-05-06 1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既要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或地区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又要符合中国收养法所规定的年龄、身体等方面的件。符合收养条件的外国人,首先要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即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以上材料应由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一同提交到中国收养中心。其次,中国收养中心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参照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儿童,并将被收养儿童及其送养人的相关资料,通过外交途径送交收养人。经收养人同意后,中国收养中心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最后,收养人要亲自到中国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并与送养人共同到被收养儿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领取《收养登记证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