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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工作原因,要在武汉租房。我通过58同城的品牌公寓栏目租房,与房东面谈后房东按照押一付三的规则收取了我3400元的房租(850元/月),并向我索要了500元水电押金,工3900元。我支付后与房东签订合同,租期6个月。现在签订不到5天,我因为个人因素不得不放弃工作离开武汉,想向房东提出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希望退回部分预收取的费用。房东坚持不让我退房,并说不可能退给我一分钱,态度坚决,如果要退必须找下一个人来租他的房子。我因为着急解决,电话里一直比较和气,表示愿意让步协调一下金额,并希望面谈或者找当地派出所民警调解,房东则说他已经出差,并不愿意见我,还表示我在威胁他,我有种去法院告他,他与我签订的合同上并未说明不能退房或者退房的赔偿相关。他现在是铁了心不想解决,想拼命拖延。而我不在武汉本地,虽然不远但是也不太方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退房,该怎样才能比较好解决和房东的纠纷?

其他 2016-11-09 14: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鉴于你们当时的租赁合同中并没有解约的赔偿条件。一般而言,提前终止租房协议,可能要赔偿对方一个月的租金。而根据你描述,房东扣留三个月的租金加上水电押金明显是不合理和违法的。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谈判,更加高效。或者去当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多收取的租金。 欢迎你来电咨询,把你的情况说清楚,以便我更详细的解答。 或者你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给你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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