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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在2000年结婚,2002年我父母借我妹妹的钱买了一处私房当时为了以后避免过户的麻烦,户主就写了我的名字,我当时只出资10%.而且这10%的买房款是我83年-2001年工龄祘断款,买房款用这处私房租金归还.现借款己还清,2014年房租由我和妻子收取,我妻子收1年租金,我也收1年租金,今年我不想给她,因为她在家多年不愿上班,不孝敬父母,我与妻子生有一个女儿已有14岁了,我想与她离婚房子法院会给她吗?

离婚 2016-11-08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房子是归你所有的,离婚房子并不会判给她,但是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她能分得租金。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这套房子是您在婚后所得,所以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会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经济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也会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多给一些补偿。如果有进一步的问题,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
  • 依你所说,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子不会判给你妻子的。你们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吗?如有疑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您需要有证据证明房子是明确约定了给您一人所有。不然就认定位夫妻共有财产。个人财产就不会分割,夫妻共同体财产原则上对半分。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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