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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原来的注册资本是100万,现在增加一个新股东,股东就由一人变为两人,同时新股东投资80万,原股东增加620万,增资后新股东占10%,原股东90%,这样的话,是否涉及到股权变更?股权变更交多少钱的税呢?

其他 2017-12-09 07:5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般来说股权变更涉及的税收只有企业增资时候的印花税,按照增资部分的万分之五申报缴纳印花税.其他的没听说股权变更还要涉及什么税收,除非你股权转让,可能涉及按照增值额的20%代扣代缴个税。
  • 您好!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税的。但您这种不涉及转让。增资的话要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
  •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是涉及股权变更的,同时属于增资的行为。而增资会缴纳相应的税费。
  •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 股权转让的价格与公司的净资产有关系,与注册资本的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公司亏损,把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都亏掉了,那么股权转让的价格是低于注册资本的。如果公司的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股东可以考虑减资,是注册资本与净资产保持一致,但是减资的程序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需要发布公告,为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账面清楚,无须进行办理减资,变更注册资本的手续。
  • 您好,当然是股权变更,需要报税。
  • 您好,这个涉及到公司法人性质的变更,一人有限公司变为正常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建议咨询工商局。
  • 涉及股权变更,不交税
  • 您好,增资是需要交税的。
    【追问】XXX公司 股东决定书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A作出如下决定: 1、股东A将自己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共计15万元,转让给公司新股东B。公司现变更由股东A、B两人共同出资;2、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A,出资额为人民币72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90%;B,出资额为人民币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 3、同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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