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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出了车祸,对方全责!而且对方车全保,如何要赔偿

其他 2016-11-10 15:52 人浏览
共2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可在诉讼中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后处理
  • 你好,建议及时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 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仍有问题可来电详询
  • 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的,按照鉴定结构计算赔偿数额。
  • 保存好证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需要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以认定结果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以结果为准协商赔偿事宜
  • 你好,根据实际损失来要求赔偿。
  • 可以把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以及保险公司。
  • 您好!如不能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一年内到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需要结合责任事故认定书及受害人的户籍、年龄等情况计算。可来电咨询。
  • 交通事故: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根据实际损失和当地政策索赔。可来电具体咨询沈律师
  • 赔偿实际损失
  • 前期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自己先治疗,然后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可电话咨询。
  • 赔偿实际损失。我们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 委托律师,起诉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
  • 你好 建议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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