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今年55岁,我以起诉离婚,8月l0号受理,9月7号一审判决不充离婚,i半年后在起诉,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半年后在起诉呢,,下一次次能判离吗

离婚 2016-11-10 19:17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六个月后再起诉是法律规定,没有为什么?再次是否判决离婚也未必,还是要看你能提供怎样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总体来说,比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判决离婚的概率要大一点点
  • 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第二次起诉应当在6个月后起诉,如果对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
  • 你好,需要结合感情是否破裂。
  • 你好,法律这么规定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
  • 法律规定需要在半年后,如果你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充足的话会判离的。
  • 你好,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
  • 规定的
  • 婚姻法规定,根据案件情况。
  • 您好!法律规定.....
  • 你好,可以争取。
  • 您好!法律规定
  • 您好,需要证明婚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您好!法律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