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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宅基地批示上有我的名字,户主是我哥哥,他翻盖了房屋,一直不允许我在家居住,我一直在外居住,请问我可不可以做个析产分户,因为明年将要面临拆迁,批示上一共是五个人,我母亲已经去世,无遗嘱,去世七年了,批示面积为258平米。我可以要求多少平米,从起诉到做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就是想能不能在拆迁前做完。

刑事辩护 2019-03-21 11:3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咨询当地政策
  •   在符合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  1、男女双方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等证件;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同址分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关于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应具体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 如果拆迁补偿政策中有对方的份儿,您需要给对方。对方正在服刑,您在您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已经公开回复,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一般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 你好,各地拆迁补偿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征拆办。
  • 你好,可以咨询当地
  •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 您好,简易程序3个月。
  • 你好,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可以要求分割,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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