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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来京打工的,2004年4月我贷款在北京市房山区田家园小区买了房子,准备给父母养老。这八年时间房价涨了六倍多,但却被告知和我没关系了。今年2月份开发商私自替我还清了我的房贷,要强行没收我的房子。理由是2006年有几个月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打入我的帐户,替我还了月供,就这样每个月都打钱进我的账户,当时我不知道是谁主动往我账户存钱。其实是开发商在为我设圈套,当时每过划款日三四天如果我没有还,开发商就把现金打入我的账户,银行再划款。这样过了五个月,开发商就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我了,撤销了我的购房合同。这一切我都不知道,我还是每个月按时还月供,直到2011年2月份,我收到了银行发给我结清房贷的短信后才知道了这一切。原来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我办产权证,故意承担连带责任。是为没收我的房子做准备。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欺诈?另外,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发生争议时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解决,但裁决书的是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出的,这样合理吗? 裁决书破绽百出,但又已经过诉讼时效了,现在不能申请撤裁了。我一定要保住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5-08 11: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没有过诉讼时效呀,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或者确认仲裁无效,从你的表述看,仲裁程序违法,并且,北京的仲裁委员会多了去了,仲裁约定无效。北京仲裁委作出的仲裁无效。 请积极的维权。
  • 北京仲裁委没有通知你到庭就作出裁决了?有点匪夷所思了吧,又不是联系不上你。既然这样你完全可以据此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撤销此裁决。
  • 北京仲裁委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作出了仲裁裁决? 这显然有违法定程序,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确认该裁决无效。 另外,即便开发商替你还清了房贷,也并不当然意味着着其就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其能否行使抵押权还要根据你跟开发商之间的合同综合判断。因为只要你支付了开发商代替支付给银行的房贷,开发商即无权再要求收回房屋。 根据你所述情况,该案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从法律角度认真分析,也许能找到对你有利的突破口,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确认该裁决无效。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面谈
  • 你好,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确认该裁决无效。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面谈
  • 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确认该裁决无效。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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