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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一下,两个人要离婚,婚后有一个在香港出生的女儿,有共同财产,但男方硬不给女方,女方应该到法庭上告男方,法庭会去调查男女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的问题吗?如果要请律师调查这件事,那律师费是男女哪一方出呢?要多少钱律师费?如果单方面去离婚,要多少年才算是真正离婚了,灰复单身呢?

离婚 2011-05-09 11: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 3、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可来电咨询费用问题,可委托律师办理.
  • 建议请律师代理为好,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离婚的一个条件.
  • 需要自己查明财产提供给法院,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1、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如果判决下来,男方不执行,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快则三个月,慢则六个月就会有判决。 3、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 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咨询。
  • 你好。1、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面律师可以去调查;如果在律师无法调查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2、关于律师费用问题,在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律师费用是由聘请方的人支付律师的费用的。关于具体的费用问题,可以参照广东省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来确定律师费。 3、如果单方离婚,那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了。只要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立即回复单身。 以上解答希望你满意,让你心中的困惑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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