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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11年4月27日驾驶三轮车卖酒糟,由于进门坡度过大,三轮车上不去,叫二人坐在副驾驶位,一人坐,一人站,增加车前重量,后来还是上不去,由于惯性,站的人被甩下车,造成伤害,后送往医院,经治疗,情况好转,花费人名币六千多元,该人已经出院,后经协商,对方要求再出4000多元解决事情!需要写协议书一份,该怎么写!谢谢!

其他 2011-05-08 16: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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