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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们弟弟在别处喝酒后,打电话后知道他哥在我家喝酒,于是就来了,因为初次认识喝了几杯啤酒,言谈也没有过激的话,他弟弟就把啤酒瓶子打碎了要打我,于是被他哥哥给训走了,不一会没想到他弟弟又返回来进屋就用啤酒瓶把我给打了,伤口在太阳穴下部位很深有5公分长一厘米深,打完又去门口取瓶子我媳妇拦住,结果把我媳妇小手指打骨折了,他就跑了,于是我们报案了,现我媳妇住院得做手术,他这种行为算什么,我们怎么保护自己

其他 2016-11-14 17: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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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受害人的损伤程度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是轻伤害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不构成轻伤害,属于民事案件,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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