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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资金购买房屋,并赠送了首饰衣物等,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争议解决 2019-07-03 20:4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要分别具体情况判断,
  • 大额财物可以要回。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上述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分割方式,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收入和支出混同,一方名下的房子、存款基本上都有另一方有形或者无形的出资、付出或者帮助,但由于很难举证,往往在分割时出现较大分歧。并且仅就一方的上述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小孩的付出在分割另一方的财产有多大的帮助上,那就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了。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其归属要看产权登记
    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房产归属判定主要取决于出资证明和不动产产权登记,首先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 大额财物是可以要回的,如果没有登记结婚的话。
  • 可以附条件的赠予要求返还。具体操作请来电。
  • 你好,如果房屋登记到女方名下的话,是无法要回的
  • 可以撤销赠与
  • 已经赠与就很难要回了。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需要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 赠送的财物若未附条件,则交给你之后是不能要回的,但房屋的赠与是以产权转移为准。若房屋写了你一人的姓名是不能要回的(在无其他约定情况下),具体要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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